中山市石岐苏华赞医院 共享轮椅服务采购项目报价邀请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近期我院采购共享轮椅服务 ,诚邀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医院或公司进行报价,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共享轮椅服务 。 二、年限: 3 年。 三、采购方式:收集报价资料后,按照相关采购办法及规定确定供应商,在医院官网进公示。 四、项目服务需求: 1.投放位置及数量:门诊,约10台。 2.租金要求:免费使用时间不少于60分钟;免费时段结束后,租金不高于¥3.00元/小时,租金上限为不高于¥30.00元/24小时,超过部分不再收费。 3.为方便患者使用,降低轮椅租借费用,减轻患者负担,采购人同意服务商在指定区域内投放共享轮椅,不收取服务商任何费用。 4.服务商所提供的共享轮椅须符合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提供出厂试测验报告。 5.共享轮椅需自带蓄电池,且具备物联网技术,可在无人看管下实现共享轮椅的使用。 6.押金不高于¥300.00元/台,服务商可通过网络平台代收,当租借人申请押金退还时,同步支付宝或微信的退款规则,零钱或余额宝支付的押金,秒退到租借人账户。支持支付宝芝麻信用分或微信支付分享受免押租借。 7.服务商须在轮椅摆放场地配置详细的租赁收费规则说明,包括轮椅的租借流程、收费规则、押金退还步骤以及咨询联系方式等。 8.服务商负责共享轮椅的安装调试、维修维护、清洁管理、安全、投诉、对无法使用的轮椅及时更换以及可能涉及的场地改造等工作,并须开通24小时*365天客服电话,设有专人负责相关事宜。 9.服务商的故障响应时间须在半小时内,1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如发生突发情况(如院感、消防、生产安全、用户纠纷等),则须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10.服务商须安排人员每天对共享轮椅进行清洁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每次消毒记录填写在指定的消毒卡片上悬挂于设备外侧,供采购人和租借人监督。 11.服务商须制定巡检制度,每月派专业技术人员对所投放的共享轮椅及配套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刹车、大轮、小轮、坐垫、靠背、扶手等)和维修和保养,确保轮椅能正常使用。 12.采购人对所投放的共享轮椅及归位桩的运营(如使用风险、租借纠纷等)不承担任何风险和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失窃、恶意损坏、火灾安全事故等,且服务商必须赔偿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合同期内服务商不得调整已确定好的收费方案。 14.合同期内,因采购人业务需要,须增减共享轮椅数量的,服务商应无条件配合。 五、本次采购供应商报价需知: 1.报价资料需要下列资料一式一份: 公司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业务授权书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企业宣传彩页、服务报价单、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服务方案、租借方案(租金等)等资料。 以上资料装在一个档案袋密封,档案袋外请注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所提交的报价资料一律不退还。 2.报名日期: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7月29日止(节假日除外)8:00-12:00和14:30-17:00。超过受理时间不接收报名。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密封邮寄,递交地点为中山市石岐街道基边后龙新街13号苏华赞医院莲冠门诊部三楼302室总务科。 4.项目联系人:彭小姐、叶先生,电话:0760-23888956。 5.备注:发布采购信息后,因医院情况有变动,导致暂停或取消采购的,医院不承担报送资料公司的损失。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无围围标、串标行为(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中山市石岐苏华赞医院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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